江海明珠网讯报道,记者施斌从南通市区新港花苑的王先生及其妻子张女士处获悉,他们购置的新居已入住三年有余,但房产证至今未能办理。今日,这对夫妇特地向记者投诉该问题。记者对此深感关切,遂陪同两位长者奔波于多个部门,最终所获结果却令人哭笑不得。
王先生夫妇提及,他们先前居于狼山镇南郊村,2009年遭遇拆迁,随后在外暂住三年,待安置小区新港花苑落成后,他们获得了两处房产,一处分配给儿子,另一处由他们自己使用。关于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原因,起初这对老夫妇向记者说明,是由于当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单份存根由他们保管,却无意中遗失了正本,因此导致房产证的办理工作数年未能顺利完成。这三年里,他们多次前往房产监理登记中心,却始终未能领取房产证,原因是缺少第六联材料,即他们遗失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正本。如今,他们只能提交复印件,老夫妇二人还到社区开具了证明,但该证明无效,拆迁办人员表示,必须通过登报声明才能解决。记者联系到相关拆迁企业的人员,对方表示,之所以这样做,是考虑到税务方面的因素。

后来,记者前往房产交易大厦了解情况。没想到,工作人员迅速从他们带去的文件中发现了房屋权属登记的凭证,这些文件其实早在2013年7月就已经办妥了,有了这些文件就可以去窗口领取房产证明。而且济宁房盟网,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文书与房产证明的申请没有关联,它只是申请契税减免时需要提交的文件。税务窗口人员说明,文件正本遗失后,只要影印件包含街道拆迁管理部门以及先前拆迁企业的证实,同样能够申请税收减免流程。
其实,房产证的相关申请流程早已完成,但是两位长辈始终未能理清各类证明文件的关联性,因此白费了不少功夫,导致拖延了整整三年,房产证始终未能领到。

